8月1日晚,在湖南长沙开福区北辰三角洲E3区,一名女子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死者的伯伯表示,事发当晚,侄女外出散步,没想到发生了意外,“从目前调查的结果看,很可能是被外墙脱落的水泥块砸中”。
事发后,有律师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法律知识并不新鲜,遗憾的是悲剧还是会发生。尽管事件中有相关的责任人,后续可能还会展开问责,但是这个事件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是人为高空抛物,也就是说并非有人故意或者因过失往地面扔东西。
南都报道提到该事件的两个关键点,一是事发于长沙的成熟住宅区,二是事发的直接原因可能是建筑物本身。房屋没有得到维护,隐患没有被及时清除,这样的情况各地有多少,目前很难给出一个确切数据,但根据日常观察,情势肯定不乐观。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问题明明被看见,但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长沙这个案例就很典型,南都报道提到,去年4月,事发小区曾有居民在“问政湖南”平台反映石膏板脱落问题,并表达了坠物砸人的担忧。当时物管公司的回复是争取资金更换改造,但后续并未有实质动作。类似的隐患在该小区颇为普遍,与事发地E3区相隔不远的D2区,也被指未能积极处理外墙脱落。甚至出现“一方大石块掉落在店门口”的情况后,有人还报了警,而物管公司的回应也不过是踢皮球——“他告诉我,北辰其他区也有外墙脱落的状况。我问,怎么处理?要维修吗?他说,维修资金不好启动。”
今天是砸人,改天又会砸到什么,会造成什么损失,后果不可估量。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事件发生后,当地居民会平添不少焦虑。
为确保安全,房屋老化后就要维修,这是常识。事实上这一民生工作本来也不缺钱,买房的时候通常都要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余超过1万亿元,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结余超过百亿元,但累计使用资金仅占累计归集资金的大约10%,成都和深圳分别约为4%和5%,大量资金尚未有效利用。
为何“维修资金不好启动”?就长沙这个事发小区而言,遭遇的可能是老问题。多年前媒体报道就提到这个困境——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时,一般需要找涉及区域中2/3的业主签字同意,然而有些业主对于没有影响到自身的问题却不愿签字。比如电梯坏了,住在一、二层的业主就不太愿意签字;屋顶漏水了,非顶层的业主也不愿意签字。这就和老旧小区装电梯一样,要让大家都同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维修房屋更复杂,政策一直没完善,更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现实中,真正启动房屋维修基金的案例少之又少。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还有历史遗留问题待解决,有的老旧小区此前并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有的老旧小区缴纳过后已消耗殆尽。由此产生了使用基金的公平性问题,哪些人、哪些小区有资格动用维修基金,背后涉及复杂的经济账。既要把这一笔钱的基本盘搞清楚,又要建立起怎么花的机制,这个问题很复杂。但在长沙这样的悲剧发生后,又显得极为迫切,值得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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